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鸳鸯湖电厂一期火灾报警系统维护保养(三年)(二次)招标公告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鸳鸯湖电厂一期火灾报警系统维护保养(三年)(二次)招标公告
1.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鸳鸯湖电厂一期火灾报警系统维护保养(三年)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601
2.工程概况:
鸳鸯湖电厂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灵武市境内的磁窑堡镇东北约2公里,北距307国道约4.0公里,东临磁窑堡供水站。厂址西距灵武市约34公里,距离银川市约64.5公里,厂址位于沙漠低丘陵间剥蚀地。厂址自然标高为1312.3~1330.5m。厂址占地大部分为半沙漠化荒地。鸳鸯湖电厂一期工程容量2×660MW燃煤空冷机组。
灵武市位于西北内陆,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具有典型的大陆性气候特点。气候干燥,雨量少而集中,蒸发强烈,冬冷夏热,气温日较差大,日照较长,光能丰富,无霜期短,冬春季风沙天气较多。
招标范围:
鸳鸯湖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及公用系统(含办公楼及厂前区)特殊消防系统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不含备品备件)。
1)鸳鸯湖电厂一期2*660MW机组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低压CO2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水消防系统、IG541气体灭火系统四大部分,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用的是美国爱德华ETS3型产品,低压CO2系统选用的是西核卫士公司的产品,自动水消防系统为美国维特利公司的产品。各系统控制系统及设备检修维护;
2)自动消防水系统的消防泵、消防管道、法兰连接工作、雨淋阀以及前后手动门甲方已委托各自区域主机专业负责维护(不在本次范围内)。自动消防水系统的雨淋阀控制部分、控制箱、电缆等由投标方负责检查修理,手动门的反馈部分由投标方负责;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低压CO2自动灭火控制系统、IG541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归投标方负责检查维修,各系统管道、设备等纳入各自区域主机专业负责维护范围。(CO2、IG541、火探管等气体填充不在本维护范围。);
4)室内消防水喷头归投标方负责检查维修,以及物业煤气检测控制系统设备;
5)烟感探头的清洗、修理、更换工作归投标方负责;
6)投标方负责配合完成各类消防检查及年度检测等相关检查、检测项目;
7)厂区配电室、保护室、励磁间内MCC柜、PC柜、保护柜、励磁柜内部火探管日常检查维护;
8)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内的所属设备的日常巡检,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检测、调整、维护和消缺,检修期间的设备检修和备件更换,所管辖设备的日常卫生清理及定期试验工作。
9)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1、2机组消防主机控制系统及设备 | 2套 | 美国爱德华ETS3型产品 |
2 | 厂前区消防主机控制系统及设备(含公寓5套层显) | 1套 | |
3 | 输煤消防主机控制系统及设备 | 1套 | |
4 | 办公楼消防主机控制系统及设备 | 1套 | |
5 | #1、2机组烟烙尽控制系统及设备 | 2套 | |
6 | #1、2机组二氧化碳控制系统及设备 | 2套 | 西核卫士公司产品 |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3个不低于300MW机组不同火电厂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1年1月1日-2016年12月30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内容为消防维护项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合同时间、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及消防设备维修资质;
宁外投标人须具备进宁许可证,满足公安部129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
(8)安全要求:投标人须需提供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需提供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安全专篇内容。(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安全要求相关材料,否则予以废标处理)。若当地政府有相关规定,不予提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说明材料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等,否则予以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2日至2017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301室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凯、孙超、马晗、冯帆(电话咨询)
马娟、汪廉正(网上咨询)
联系电话:0531-5568 2549、2385、2556、2326
邮箱:sdjs_zbzx@vip.163.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1)购买标书首先要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合格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注册“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请携带贵单位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等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济南进行现场审核。
方式二: 注册“神华国神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按照后面的流程进行注册。(网上登陆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主页-集中采购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附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神集团资质原件审核地址为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4号院富明公寓2号楼1706室或者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东段95号秦皇岛晨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现场审核前请致电 4000-010-416咨询及电话预约审核地点;该项工作有严肃的纪律和严格的流程,望潜在投标人认真对待,以免耽误投标。)
2)已成为上述任一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a)现场购买: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要求)、资质证书、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要求)、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如需)。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和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神华国神集团公司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
b)网上购买:网上购买时须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vip.163.com(请务必注明购买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将不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如投标人在未审核通过时先电汇了标书款,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标书款不予退还)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18元人民币(含税价)),汇款必须以公司名义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扫描后发送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邮箱(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全过程的邮箱应为同一个邮箱,尤其是汇款底单和购买登记表发送的邮箱应与收到审核通过邮件的邮箱一致),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31-5568 2329、2558。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招标编号 | SDJS-2017-0601 | |||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手机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法人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以下填写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 ||||
1、纳税人识别号 | ||||
2、开户行及账号 | ||||
3、地址电话 | ||||
4、备注:投标人务必确认以上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提供的信息不实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票据作废等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 ||||
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6.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08月0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302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7-0601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10. 此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神华国神集团公司(gsjt.shenhuagroup.com.cn)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
邮编:250101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0282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31-5568 2333、2555
邮箱:sdjs_zbzx@vip.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7-0601)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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