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热电厂烟气排放治理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海港热电厂烟气排放治理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港热电厂烟气排放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招 标 公 告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港热电厂烟气排放治理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港热电厂烟气排放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四、建设地点:海港热电厂厂区内
五、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4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系统,包括烟气专用换热器(采用空塔喷淋工艺)、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电控系统、泵阀以及必要的烟气、蒸汽、热水管线等。本次招标为所有机务、电气、控制、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CEMS)更新、土建、拆建、防腐保温、消防、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等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土建施工、安装及调试、工程竣工及在线设备验收等。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施工服务的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
4.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进津信息登记卡;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工期: 2017年10月15日前两台锅炉具备运行条件;2017年10月31日前四台锅炉具备运行条件。
九、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报名日期: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须知: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和安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应到指定地点报名。
十二、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十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建设单位: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洪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35号
邮政编码:300461 联系人:冯巍 电话:***-********
侯健 电话:***-********
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解秀秋 电话:********
传真电话:***-********
日期:2017年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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