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关于购置对讲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公安局关于购置对讲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购置对讲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郑财中心单一来源[2008] 16号)

采购单位:郑州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对讲机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豫司劳教文[2008]32号《河南省司法厅劳教局关于禁止将手机带入劳教人员管教区地规定》文件规定,任何人进入劳教人员管教区一律不准携带手机。为严格执行文件精神,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保障有线通讯线路畅通,以适应管理教育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遵照豫狱监管[2003]9号文件规定,市属各狱所统一采用日本健伍牌388型对讲机,我们需购置对讲机50部,对讲机电池50块,内部交换机一台。为了保证装备质量,便于统一指挥调度,本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河南省闽华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控制数:本采购预算控制在11.25万元以内。
本公告有效期从2008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人: 吕彩萍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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