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城镇政府恩城扶贫二期招标公告

恩城镇政府恩城扶贫二期招标公告

平原县恩城镇政府恩城扶贫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恩城镇政府恩城扶贫二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SDHL-PYX-170507

三、采购项目概况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平原县恩城镇政府恩城扶贫二期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无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 营业执照涵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大棚安装或温室大棚或升温系统或温室设备或温室工程或农业技术开发等相关内容的经营范围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约300万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3、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如为施工总承包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到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代理公司获取声明模版)

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9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3、售价:人民币2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未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恩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展主任

电话:187*****66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弘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8*****116

电子邮箱:sdhlzbdl@126.com

九、监督部门: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标签: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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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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