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辐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辐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7(2016)-15-54-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7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东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辐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公开招标的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所需辐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辐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2016)-15-54-G

3、招标内容及预算:共四包。第一包:电磁辐射综合场强仪(10套),辐射防护装备(18套),测距仪(9套)、第一包预算合计:1,920,500.00;第二包:便携式环境级x、γ及n剂量率监测仪(原装进口)(2套),便携式环境级x、γ剂量率监测仪(原装进口)(1套),高量程x、γ剂量率监测仪(原装进口)(2套),便携式连续、短期、xγ辐射检测仪(原装进口)(9套),便携式α、β表面沾污仪(原装进口)(3套),低能x、γ巡测仪(原装进口)(3套)、第二包预算合计:1,325,000.00;第三包:便携式核素识别仪(原装进口)(1套),便携式核素识别仪(具备中子测量)(原装进口)(1套)、第三包预算合计:295,000.00;第四包:个人报警仪(原装进口)(45套),频谱分析仪(原装进口)(1套)、第四包采购预算合计:1,937,5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项目概况: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核与辐射技术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各领域。为不断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和辐射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根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和太原市的实际,适当考虑长远,确保设备性能稳定,满足基本监测要求,实现全市不同类型核技术利用单位全面监测和监管,保障全市辐射安全环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90个工作日完工。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计量器具,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1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

常翠云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7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东涛 联系电话:****-*******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7)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计量器具,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2日 17:40至2017年07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 安全防护 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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