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乡派出所微型消防站及诚信示范村消防器材采购公告

马路乡派出所微型消防站及诚信示范村消防器材采购公告

  1. 采购人:马路乡人民政府
  2. 项目编号:jsmlx*******
  3. 项目名称:派出所微型消防站及诚信示范村消防器材采购公告
  4. 采购方式:询价
  5. 审批单位:单位所在财政分局
  6. 采购数量:一批
  7. 项目内容:

    派出所微型消防站及诚信示范村消防器材预算

    类别

    名称

    标准

    总量

    派出所

    4KG灭火器

    10具

    10

    开关直流水枪

    2支

    2

    水带(10-65-20)

    10盘

    10

    绝缘钳

    2把

    2

    消防腰斧

    1把/人

    7

    消防手套

    消防头盔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消防安全腰带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付/人

    7

    1顶/人

    1套/人

    1根/人

    1双/人

    强光手电筒

    1具/人

    7

    消防轻型安全绳

    1根/人

    7

    消火栓扳手

    2把

    2

    手抬机动泵

    1台

    1

    诚信示范村

    干粉灭火器

    10具

    10

    开关直流水枪

    1把

    1

    消防水带型号DN65型)

    2盘

    2

    手抬机动泵

    1台

    1

    火钩

    5

    5

    灭火拖

    10

    10

    其他

    架子

    5

    消防员灭火服

    8

    执法记录仪

    1

  8. 项目预算金额:48800.00元
  9. 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能开据国家正规发票。 (2)参加投标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 供应商报名领取采购方案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相关人员身份原件。 3.参加投标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1. 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时间:2017年07月13日 至 2017年07月20日9:00至 17:30时上班时间(节假日、中午休息除外)。
  12. 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地址: 马路乡党政办
  13. 采购会议地点:马路乡三楼会议室
  14. 采购会议时间:2017年7月21日9:00
  15. 项目联系人:罗华才
    联系电话:137*****721
  16. 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纪委监察局****-*******、金沙县财政局****-*******
  17. 本公告同时在金沙县政务中心网、本单位公开栏发布。
  18. 马路乡人民政府
    2017年07月12日

标签: 消防器材 示范 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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