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7GZ03ZC18A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534000;
三、采购数量 :1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详细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品目编号 |
包组一 | 240L塑料挂车垃圾桶 | 200只 | A9901 |
包组二 | 120L塑料垃圾桶 | 1200只 | |
包组三 | 60L塑料垃圾桶 | 1000只 | |
包组四 | 手推垃圾车 | 200台 |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传或Email(CL********y@163.com)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7)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账号”。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14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谈判时间:2017年7月21日14时30分。
十、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止。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 高小姐,江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688 |
传真:***-********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 |
联系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760 |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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