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镇中心学校珍宝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虎头镇中心学校珍宝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虎头镇中心学校珍宝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头镇中心学校珍宝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已由虎发改【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市虎头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虎林市明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虎林市虎头镇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头镇中心学校珍宝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虎林市虎头镇珍宝岛乡珍宝岛小学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教师周转宿舍56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 总工期:10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2014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省内投标人以信用手册为准,外省投标人提供《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体内容及格式自定,但需体现2014年至申请截止时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等内容)。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在本企业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缺一不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视为投标登记无效,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要求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6日至 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大厅(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清欠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9)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
(10)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在本企业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缺一不可);
(11)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主要人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造价员1人)、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证(以上班子人员均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12)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含项目机构人员名单)
(1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
(14)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书(登记处领取)
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大厅进行现场确认、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且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招标结束后图纸完整无损的退回招标人后,招标人方将图纸押金退还。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投标人网上监管系统登记人员与投标文件纸质材料中所报名的人员信息不一致的其报名将被否决。
7.2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仅留下影印件给受理报名人员,开标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将被否决。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虎林市明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中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虎林市虎头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虎林市明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虎林市 地址:虎林市北兴东街3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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