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设计单位邀请比选公告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经通过,比选单位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邀请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
2、规划地点:诏安县金星乡;
3、规划内容: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导则(试行)》的要求编制金星乡湖内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4、规划范围: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村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51.7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约为24.84公顷;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6、规划周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7、规划质量要求:本项目成果应符合比选人要求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比选范围:
《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设计单位比选。
三、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选人需具备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高级城市规划师,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其他人员: 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专业:城市规划,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
4、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参选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四、比选方式:
1、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价中选法;
2、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参选人报价不得超过本最高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参选单位现场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与参选文件一起递交):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未交纳保证金者作弃权处理。未中选的参选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
六、比选文件的领取
被邀请参选的单位请持本比选邀请函于2017年 7 月 13 日至2017年 7 月 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栋3梯909-910)领取相关比选资料,比选资料每份200元,若需邮寄,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理。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单位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月 20日上午10:00 时。
比选申请单位递交比选文件的地点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八、确认
您单位收到本比选邀请函后,请于2017年 7 月 18 日下午18:00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 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艺东
电 话:
158*****814 地 址: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荫华
电话/传真:
130*****298/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栋3梯909-9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