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安市锦城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安市锦城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安市锦城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安市锦城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临安市锦城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以下临安市锦城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LZC-FS-2017-22005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上限价 | 备注 |
临安市锦城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1年 | 38.5万元 |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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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17 年 7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19 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临安市马溪路667号保通驾校1号楼2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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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要求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转账、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保证到帐,同时在附言中注明投标人及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
磋商响应方于 2017 年7 月 26 日17 时00分前交纳至以下账户并保证到账:
账户: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杭州临安支行
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保存好银行转帐的回单或缴款凭证,并将该银行回单复印件或缴款凭证,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七、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方应于 2017年 7 月27 日14 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临安市马溪路667号(保通驾校1号楼二楼)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 2017年 7 月 27 日14时00分在临安市马溪路667号(保通驾校1号楼二楼)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开标室开始,磋商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等)原件出席。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督投诉电话;****-********
十、业务咨询: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丽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临安市锦城第一初级中学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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