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轻化校整合提升新增(体育馆、实训大楼)代建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集美轻化校整合提升新增(体育馆、实训大楼)代建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晏圣-公开招标-FJYT-*******-集美轻化校整合提升新增项目(体育馆、实训大楼)代建服务(二次公告)采购项目编号/包号:FJYT-*******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集美工业学校
吴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湖里区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A栋407室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集美轻化校整合提升新增项目(体育馆、实训大楼)代建服务来源:市级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集美轻化校整合提升新增项目(体育馆、实训大楼)代建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暂定147万元,(最终代建费由市财政审核结算为准)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如果投标人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应提供书面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个月或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3、2016年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名录中的房建类项目代建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湖里区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A栋407室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售价:200投标截止时间:2017-7-19 9:3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7-199:30
湖里区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A栋407室开标室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其他:采购补充通知:发布时间为:2017-07-13 15:01:28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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