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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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谈判编号:GMTC083Z351ZHJ351JO]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

实施地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项目完工及验收时间:在签定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验收及交付使用。

项目简要内容: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烟气污染物快速测定仪、粉尘快速测定仪等设备一批。

(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1. 合格的报价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投标人为经销商,其主要设备(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烟气污染物快速测定仪、粉尘快速测定仪、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必须有制造(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2008年 7月4日 至2008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 获取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售 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3.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 递交时间:2008年7月11日上午8:30[北京时间]起;

2) 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7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 递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1) 谈判开始时间:2008年7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5.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u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u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u 采购人联系电话:********

u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u 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2 电 话:****-********

2 传 真:****-********

2 E-mail: *******@163.com

2 联 系 人:刘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8年7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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