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电教化设备答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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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次电教设备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有公司对“技术响应情况这一栏中提出的一般技术指标、参数、配置等功能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0.5-1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为止,如低于,则减1-2分,减完为止”提出异议,并请求修改此项评分标准,为确保技术指标、参数、配置等功能尽可能达到最优化,同时兼顾标准的公平性,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建议“如低于,则减1-2分,减完为止”改为 “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则每有一项减0.5-1分,减完为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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