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皮山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皮山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皮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皮山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皮山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 PSXZC*******
三、采购单位:皮山县环境保护局

四、资金来源:皮山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
五、采购内容:8吨压缩式垃圾车1辆,3吨压缩式垃圾车3辆,垃圾箱30个,240L垃圾桶1770个,电动垃圾收集车2个(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概算:205.2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采购清单、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的企业;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车辆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技术服务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5、所投产品需提供准确车型并在工信部网站核准有效;必须经国家工信部批准,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且提供免征公告及相关批次;3C认证证书;实验报告;
6、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查投标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
7、在本地区具有技术支持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提供第八条(3)-(7)项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 节假日除外),到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皮山县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进行资格审查(查原件,留复印件),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皮山县环境保护局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2017年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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