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校区生物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碚校区生物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项目编号:CSJJ-201708
项目名称: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生物园改造工程
采购人:重庆师范大学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2
一、............................................................................................... 竞争性比选内容... 2
二、资金来源... 2
三、比选资格... 2
四、比选有关说明... 3
五、保证金... 3
六、其它有关规定... 4
七、联系方式... 4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5
一、比选费用... 5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5
三、比选要求... 5
四、比选程序... 8
五、评审依据... 9
六、成交原则... 9
七、成交通知... 10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0
九、签订合同... 11
第三篇 比选项目技术需求... 12
第四篇 比选项目服务需求... 14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4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4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4
四、知识产权... 14
五、培训... 14
六、违约责任... 14
七、其他... 15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0
一、经济部分... 22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 27
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预算安排,现对“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生物园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比选。
一、 竞争性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工程主要内容和要求
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生物园改造工程
1.具体见第三篇“比选技术要求”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质量(含材料及设备)满足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3.工期40日历天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万元,超出限价无效。
二、资金来源
自筹。
三、比选资格
比选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近三年在重庆师范大学有违约行为或被我校使用单位反映未按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履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 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外地企业须同时具备重庆市建委认可的有效分支机构入渝证明(须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3日(北京时间)起,在重庆师范大学主页招标公告(http://www.cqnu.edu.cn/index/lme/zbgg.htm)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费用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基建处一楼。联系人及电话:何老师(023)********(如需发票,请开标当天或一周内到学校财务处领取)。
(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并且签到;
2、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比选开标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基建处二楼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 7月 19日北京时间9: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19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17年 7月19日北京时间10:3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且在开标时间前必须到账。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师范大学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陈家湾支行
(1)汇款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纸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填写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否则为无效标
(2)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为无效标。
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师范大学依据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直接退回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标人学财务主办方(非主体)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诚信声明(2)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重庆师范大学出具退款书面通知,成交投标人凭退款书面通知到重庆师范大学财务处办理退款事宜。
(二)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投标人应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且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的收据)
(三)质量保证金
若质量保证期内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比选。
2、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师范大学主页招标公告(http://www.cqnu.edu.cn/index/lme/zbgg.htm),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3、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老师
电 话:(023)********
传 真:(023)********
详细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基建处(思进公司)(博雅楼对面)。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一、比选费用
参与比选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1、竞争性比选文件由竞争性比选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比选项目技术需求、比选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比选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三、比选要求
1、响应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定格式。
1.2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比选开始时间起90天。
2、保证金:
2.1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2.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私下接触评委、围标、串标、干扰评标、提供虚假信息等)谋取成交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2.5成交投标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2.6比选开始后,投标人在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或放弃报价的;
2.2.7投标人恶意或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3、报价要求
3.1本项目实行施工图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具体施工内容、要求和工程量,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市场,自主报价,总价中应包括投标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措施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环境保护费、风险费、保险费、运输费(含上下车费用)、管理费、检验试验费(含常规检验试验和特殊检验试验)、人工费及调增、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含基价及价差部分)、二次转运费、施工现场开荒清洁费、各道工序成品保护费用、发包资料费、交易服务费、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包括发包资料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和所有风险、责任、义务。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限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施工道路的铺设及机械设备的进出场等由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己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3.2特别提示:工程地点具有特殊性,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踏勘现场联系人:谭老师;电话:135*****688
3.3招标人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接点,招标人自行搭接水电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3.4下列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予签证):
①投标人为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及本招标文件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必须采取的措施(含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施工措施变化均不调整费用(包括与施工工程毗邻建筑的防干扰保护措施)。由于施工造成的关联问题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5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下表中的材料设备,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在表中推荐的品牌(厂家)或与之相当的品牌(厂家)选用、采购、施工合格的材料设备。如果采用表中“与之相当的品牌“,品牌必须经发包方认可。
序号
名称
推荐选用品牌(厂家)
备注
一
土建部分
1
钢材
重钢、成钢、水钢、达钢、威钢、首钢、武钢、鞍钢、昆钢、中天钢铁、陕西龙门钢铁及冷钢
2
商品砼
重庆住建、重庆一品、重庆富皇、重庆二建、重庆三建、十八冶、庆华、鑫益成、重庆建工集团新型建材公司
3
水泥
重庆富皇、拉法基瑞安、重庆小南海、重庆科华、重庆天助、重庆金江、重庆金九
4*
内墙及天棚乳胶漆
重庆宏漆、华润、立邦
白色,铁桶包装,环保型产品
5*
外墙漆
重庆宏漆、华润、立邦
白色,铁桶包装
6*
顶棚硅钙板
“湘江”牌(秀野风光系列)、“梁颖”牌高晶复合天花板产品
1.5cm厚,双面防水
7*
顶棚龙骨
铝合金龙骨
壁厚1.2mm
8
防火门
公安部消防局公布的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产品
9*
防水材料
长寿升旺的Ⅱ型以上水泥基防水涂料,四川汇达的“佛达”牌防水材料,东方雨虹防水材料,“固”牌防水材料
10
常开防火门闭门器
公安部消防局公布的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产品
11*
不锈钢栏杆
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YB/T 5363-2006),制管用钢的中国国标牌号为06Cr19Ni10号钢。
12*
地面砖、大厅墙面砖
“裕成” 牌、“格莱斯” 牌、“金欧雅” 牌
象牙白色玻化砖
13*
地面砖踢脚板
同地面砖
14*
石材
地面、梯步为芝麻白光面花岗石,电梯门套为啡网纹光面大理石
15*
防盗门及室内门(含厕所门)
嘉禾、大川、美心、盼盼、步阳或采用与之相当的品牌(厂家)的产品(若是其他品牌必须经业主认可);
二
强电部分
1
电线
重庆鸽牌、重庆新泰山
2
电缆
重庆鸽牌、重庆新泰山
3*
阻燃PVC线管(线盒)
“顾地”牌、“得亿”牌、联塑
中型
4*
楼梯间吸顶节能灯
灯具、镇流器和光源的品牌为:三雄·极光、TCL、欧普、欧司朗、飞利浦
圆形,≥Φ300
5*
单管荧光灯、双管荧光灯
灯具、镇流器和光源的品牌为:三雄·极光、或飞利浦、欧普、欧司朗
6
应急照明灯具
公安部消防局公布的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产品
7
疏散指示灯
公安部消防局公布的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产品
8
安全出口指示灯
公安部消防局公布的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产品
9*
开关、插座
西蒙(55系列)、TCL(K4.0系列)、朗能(NB9.0系列)、飞利浦(Q4系列)
10*
PVC-C电力电缆套管
“顾地”牌、联塑、金牛
三
弱电部分
1
电线
重庆鸽牌、重庆泰山
2*
阻燃PVC线管(线盒)
“得亿”牌、“顾地”牌、联塑
中型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部分
海湾
四
给排水部分
1*
PE管
重庆一龙、联塑
相应规格管件详图
2*
PP-R管
“顾地”牌、联塑、金牛
相应规格管件详图
3*
PP-R阀
“顾地”牌、联塑、金牛
4*
钢丝网骨架增强复合压力管
东方伍拾年、联塑
相应规格管件详图
5*
HDPE双壁波纹管、PVC-U双壁波纹管
“顾地”牌、联塑、金牛
相应规格管件详图
6*
UPVC排水管、PVC-U内螺旋消音排水管
“顾地”牌、联塑、金牛
相应规格管件详图
7
阀门
上海阀门五厂、上海欧特莱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司
DN65及以上的室外阀门用暗杆软密封阀门
8
水表
“宁波”牌、重庆“渝”牌
9*
水箅子及各类检查井、手孔井的井圈座、井盖
重庆“恒固”或重庆“创钜”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车行部位用重型)
含消防给水部分、电气部分
10
地漏
顾地、联塑、金牛
11*
水嘴、角阀、直通阀
金牌、箭牌
3.5材料设备供应
①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列成明细清单,招标人对材料有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任选一种品牌并报价,招标人无推荐品牌的由各投标人按照设计要求自主报价并确定材料品牌。投标人所报材料应满足国家及相应行业现行标准的规定。
②招标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甲供材料设备除外)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中标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合格,符合设计图文件确定的技术和规格要求,设计图中不明确的以国家规范及相关规范为准。招标人指定了品牌的材料设备,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品牌采购、使用材料设备。招标人未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除石子、河沙外),中标人必须提供3家以上产品经招标人考察同意后,方可采购、使用该材料设备。所有材料设备,中标人应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并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认可后,该材料设备方可采购、使用。中标人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有鉴证抽样、送检、试配,结果报告必须严格执行材料物资验收检测标准,有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③中标人应对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进行使用前验收,并对通过验收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中标人不因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而豁免工程质量责任。
3.6工程结算:
结算时,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按中标包干总价进行结算。中标人必须按有关要求向招标人交齐竣工验收资料后,招标人审计部门才接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价=包干总价+工程变更价款+其他费用。具体办法如下:
(1)工程变更价款:设计变更、施工图范围以外项目及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
①依据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土建按四类工程取费(室内外土石方也按四类工程取费费率取费,不执行土石方取费标准),安装按三类工程取费;人工费不分专业工种统一执行33元/工日。除本招标文件明确参照的信息价外,对重庆市任何级别2016年1月1日后颁布的增加工程造价的文件和指导价一律不执行。
②材料价格:投标报价有的材料单价按投标价执行,投标价没有的材料价格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确定质量、价格。
(2)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规定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必须仔细认真,并一次性提供全部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必须经发包方负责人、发包方现场代表、监理、设计、施工方签字盖章)。工程审计开始后,不再补充遗漏的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的失误、漏项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予补偿。中标人在办理结算时应准确审核有关工程量并报出总造价,若净审减率在5%以内,由发包人支付审计费;若净审减率超过5%,由投标人支付所有审计费(注:净审减率=×100%)。
4、修正错误
若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比选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投标人的资格。
5、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5.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5.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比选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采用信封(文件袋)分别密封。信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字样。信封(文件袋)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6.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7、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8、投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投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本工程比选,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9、无效比选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比选,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1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
9.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比选;
9.3投标人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9.4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9.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6投标人提供多个(两个及以上)报价方案的;
9.7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
9.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9.9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9.10标文件技术条款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
9.11标文件服务等条款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
9.12文件完整性不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
10、废标条款
比选小组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废标:
1.有效竞标人不足三家的;
2.所有有效报价均超出采购人预算而不能支付或者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的。
四、比选程序
1、比选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2、比选小组对各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只有在完全符合比选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比选。审查的内容如下:1)资格性检查内容: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等;2)符合性检查内容:投标文件完整性,包括份数、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投标货物情况报告、商务条款响应表等。投标文件有效性,包括投标方案(报价)唯一等。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包括投标文件内容、有效期等。
3、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选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投标人在比选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澄清或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比选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1.评审办法: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性审查的投标人,按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审细则:
2.1 资格符合性检查(按本章第三条第9款“无效比选”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
2.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按本章第三条第9款“无效比选”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2.3成交投标人的确定:
比选小组会根据本章第六款规定进行评标,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性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3.3比选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比选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投标人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3.4比选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
2.4成交投标人的变更
2.4.1成交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废标后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少于三家,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的,不再进行招标。
七、成交通知
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2、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重庆师范大学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有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在比选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投标人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比选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投标人提出超出竞争性比选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投标人订立背离竞争性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篇 比选项目技术需求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其他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3.特别提示:工程地点特殊,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下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仅供参考,报价时要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第四篇 比选项目服务需求一、工程地点、工期及验收方式
(一)竣工及验收时间
接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工程。
(二)工程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
(三)验收方式
1. 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完工后由业主方组织验收,验收或鉴定不合格,必须返工,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相关损失。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两年,有防水要求的为5年
三、付款方式
(1)招标人不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中标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包干总价的8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完成结算审计、留结算总价的5%作质保金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尾款。若质保期内工程使用正常且投标人未违反售后服务条款,质保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培训
成交投标人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六、违约责任
(一)如投标人不能按时完工,每逾期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最少不低于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五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最少不低于5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采购人赔偿。
(二)若投标人违反售后服务条款,每违反一例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三)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
(四)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七、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比选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比选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投标人,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比选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比选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协商。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竞争性比选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竞价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二〇一七年七月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明细报价表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诚信声明(格式)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1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
1.2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
1.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注:上述格式具体要求材料详见本页后各项明细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重庆师范大学: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比选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比选项目的竞争比选。
1、愿意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付及技术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比选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和《竞争性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投标人,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投标人,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小写)
单位(元)
工期
免费质量保证期
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整
备注:1、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2、本报价为本次投标最终报价,不得更改。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除签字外,均为打印体;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本表必须逐项填写,不填或填写内容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均判定为无效标。
(三)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生物园改造工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元)
材料品牌
(本招标文件规定了品牌的,必须在规定品牌中选择)
合计报价:
1、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2.我司郑重承诺:本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仅为参考,我司本次报价,包含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竞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重庆师范大学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其他
(1)诚信声明
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重庆师范大学: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本次竞争性比选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2)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1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
1.2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
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
公司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分包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所在地址
退款金额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投标人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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