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及其片区改造PPP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及其片区改造PPP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建设监理,已由长经开投发[2017]6号、长经开投发[2017]9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中铁五局(长沙)市政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建设监理;
2、招标编号: DH2017GC010
3、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4、工程造价: 约95202.03万元,其中第一标段 约42985.94万元,第二标段 约52216.09万元,单个项目投资额见标段划分表。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6、批准文号:长经开投发[2017]6号、长经开投发[2017]9号;
7、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1个子项目,其中:26个非经营性子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园林景观;5个经营性子项目,包括泉塘公园地下停车场、大众交通服务中心、东五路人民加气站、丁家文体中心、东十一路映霞加油加气站及配套服务。工程匡算投资95,202.03万元。
8、招标范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9、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工程施工阶段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0、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项目暂定名 | 工程投资匡算(万元) |
第一标段 | 盼盼路及沿线道路整体提质改造工程(东升路~黄兴大道) | 13203.88 |
盼盼路跨京珠高速桥梁 | 3145.8 | |
时钟路(漓湘路-盼盼路) | 1964 | |
映霞路(东四路-东六路) | 2317 | |
板仓路提质(盼盼路-新安路) | 317.78 | |
天华路提质改造工程(盼盼路-新安路以南) | 247.52 | |
新安路提质改造工程(板仓路-东四路) | 2028.25 | |
晨光东路(东二路-东三路)提质改造工程 | 214.26 | |
晨光西路提质改造工程(星沙大道-东一路) | 203.28 | |
东一路两段(南山路-漓湘路、盼盼路-新安路)提质改造工程 | 696.5 | |
东二路提质改造工程(盼盼路-新安路) | 167.79 | |
东三路提质改造工程(长永高速南辅道-新安路) | 1449.87 | |
110KV 板玻乐线下地、110KV 榔广线下地电力工程 | 2177.41 | |
东门尚苑北侧公园 | 2346.11 | |
东六路提质改造工程(长永高速-机场高速) | 8506.49 | |
盼盼路(时中路-西辅道) | 4000 | |
第一标段合计 | 42985.94 | |
第二标段 | 盼盼路一段(黄兴大道-长株高速段) | 16490.75 |
盼盼路(新远大路)下穿长株高速桥梁工程 | 1560.49 | |
东十路提质改造工程(螺丝塘路-机场高速、长永高速-螺丝塘路) | 15268.76 | |
东十路下穿长永高速道路、桥梁工程 | 1640.9 | |
东十一路上跨长永高速桥梁工程 | 2450.65 | |
沙黎线改线电力工程(人民东路-映霞路) | 1682.36 | |
泉塘公园提质改造工程 | 621.14 | |
红树坡路绿化及人行道等辅助工程(东十一路东十二路) | 392.02 | |
大元路绿化人行道辅助工程(东四路-黄兴大道路,东十一路-长株高速) | 1878.78 | |
华湘路绿化及人行道等辅助工程(远大路-楠竹园路) | 490.43 | |
阳光路(黄兴大道路-东十路) | 330 | |
泉塘公园地下停车场 | 3917.67 | |
大众交通服务中心 | 2355.03 | |
东五路人民加气站 | 527.99 | |
东十一路映霞加油加气站及配套服务 | 951.38 | |
丁家文体中心 | 1657.74 | |
第二标段合计 | 52216.09 |
注:本次监理招标中公布的投资额为匡算,项目个数为预估,实际监理范围和项目以《建设单位(委托人)工作联系函》的通知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2017年7月)受监工程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4、各标段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阶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根据招标人安排的工作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年龄不超过60岁;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期间任一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2017年2月~2017年7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1)第一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第二标段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
(2)第一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第二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专业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第二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需配备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人员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且无在监项目。
(3)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第一标段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标段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专业)。
5、湖南省外监理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7、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6月—2017年7月)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允许投标人参与1个或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评标顺序按各标段暂估监理费高低排列,若同一投标人在暂估监理费高的标段排名第一名时,则视同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同一投标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以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
四、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为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元(¥:118000)、第二标段为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138000),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的,应每标段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4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7年 7 月 13 日~2017年 8 月 4 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 7 月 20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8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4、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4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0">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原件(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离场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中途离场、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 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4">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http://www.cetz.gov.cn
http://www.zbcg.csx.cn/
温馨提示:
1、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靠图书馆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服从保安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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