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河城五号、台南壹品二期、南台嘉苑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浑河城五号、台南壹品二期、南台嘉苑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ZBR2017-162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抚顺矿业集团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浑河城五号、台南壹品二期、南台嘉苑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浑河城五号、台南壹品二期、南台嘉苑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
2.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内安装可视对讲系统、安防监控报警系统、门禁梯控系统、五方对讲系统、综合通讯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计划工期:浑河城五号合同签订后45日(日历日);
台南壹品二期合同签订后45日(日历日);
南台嘉苑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日)。
7.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经验(提供合同证明);
5、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7、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本项目中部分施工内容如涉及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要求的,且投标人不具备的资质,投标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完成。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1室;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⑵银行开户许可
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⑷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⑹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
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⑻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
⑼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递交方式:现金、支票、电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北京时间13: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抚顺矿业集团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抚顺市新抚区南花园街道南昌路16号)。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邮编:110005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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