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公安局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龙川西)办公用房场地土方及围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源市公安局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龙川西)办公用房场地土方及围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河发改资2008]49号)项目审批核准意见核准建设,现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河源市政府基建工程办公室

二、工程内容、资金来源、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河源市公安局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龙川西)办公用房场地土方及围墙工程。项目总投资审核资金约101.11万元,资金已落实。招标范围为土方开挖、回填、围墙及围墙大门。

三、工程地点:河梅高速公路龙川西服务区

四、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

五、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

3、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投标企业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在报名前到建设单位换领收款凭据。

开户单位:河源市政府基建工程办公室

开户银行:河源市建设银行新市办事处

帐 号:****************0754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

5、县外企业必须在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参加报名。

六、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递交证件的原件必须是已年审的)

5、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并带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至开标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7、全部报名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做好封面、目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七、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8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15:00。

八、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7月11日15:30进行资格审查,16:00通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企业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所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依时参加资格审查通报会并购买招标文件,迟到、未参加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视为弃权。

九、报名地点: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西路20-1号)

招标代理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河源市政府基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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