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及路灯灯柱设备招标公告

路灯及路灯灯柱设备招标公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道路路灯及路灯灯柱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可提供本邀请函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并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采购谈判,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公司(苏州市竹辉路477号6楼)报名,同时领取谈判文件。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谈判编号:SZCH2005-T-014-A
二、参加谈判的单位:
1、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苏州市路灯管理处
3、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安排
1、领取谈判邀请函
时间:2005年6月20日至6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竹辉路477号6楼。
2、 参加谈判确认的截止时间:2005年6月22日下午4: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谈判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道路路灯及路灯灯柱设备采购。
(二)标段的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标的物分为两个标段,每一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也就全部标段进行投标。
(三)标的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一标段:道路路灯采购
1、清单如下:
序号 灯具名称 光源功率 数量 备注
1 道路照明灯具 SGP338 250W高压钠灯 38套 深蓝色
2 道路照明灯具 SGP338 150W高压钠灯 38套 深蓝色
3 宽光束投光灯具 SMF383 250W高压钠灯 14套 白色
2、技术参数要求:
(1)灯具:
①道路照明灯具外壳为高压压铸铝灯体,灯罩为高透明的钢化玻璃,防护等级为IP65。
②宽光束投光灯具外壳为压铸铝,灯罩为高透明的钢化玻璃,防护等级为IP65,灯具上下左右均可自由调节方向。
③灯具反光器为优质高纯铝板,经特殊氧化处理,具有良好的配光性能。
④螺丝全部采用不锈钢配件,导线必须耐高温。
⑤灯头必须为中心触点伸缩式,并有防松装置。
(2)光源:
①采用PHILIPS品牌。
②寿命:24000h
③所有电器均为PHILIPS品牌,单灯补偿后功率因数>0.85。
(3)设备质量及技术服务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能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
②投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近两年每年均在苏州市区承接过200万元以上合同的项目(附合同复印件)。
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PHILIPS品牌授权经销证明;交货时,须提供该批灯具的原厂质量保证书。未能提供者将不成交。
第二标段:路灯灯柱采购
1、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10米装饰性双悬挑金属杆路灯灯柱(包括灯臂) 38套
2 12米T型补角灯灯柱(包括灯架) 7套
2、技术参数要求:
(1)灯柱:
①基本参数:灯柱为整体热浸锌金属锥形灯柱。
杆型:见附图。
②灯柱材质:采用壁厚≥4mm的SS400优质钢板,并有足够强度以防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变形。
③拼缝焊接:必须采用机械自动焊,要求表面光滑,无焊接缺陷。
④灯柱基础法兰盘厚度≥20mm,焊接可靠、牢固。
⑤灯柱检修门:门孔应使用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线必须光洁、整齐、缝隙小,门锁应具有防盗开功能。
⑥灯柱的圆整度要满足技术要求。
⑦表层处理:按GB/T 13912-92 标准进行热浸锌处理。
⑧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协作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协作单位的公章。交货时,须提供该批灯柱的热浸锌合格证。
(2)灯臂、灯架:
①装饰性双悬挑金属杆路灯灯臂主杆采用优质焊管,主杆上部支撑板,采用壁厚≥4mm的SS400优质钢板制成;顶部为整体铸铝四棱尖枪样构件且重量为4千克左右;灯臂焊接后整体热浸锌,且需整体喷塑(银白色)。
②T型补角灯灯架主杆采用Φ76优质焊管,主杆上部支撑架,采用壁厚≥4mm的SS400优质钢板制成,灯架焊接后整体热浸锌。
③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协作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协作单位的公章。交货时,须提供该批灯柱的热浸锌合格证。
④连接紧固件全部采用不锈钢配件。
3、设备质量及技术服务要求:
①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该为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2004年生产产值大于5000万元的灯杆生产厂(附该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②参加谈判供应商能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
③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近两年每年均在苏州市区承接过200万元以上合同的项目(附合同复印件)。
④参加谈判供应商具有的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书。
五、谈判要求:
1、供应商可选择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应就每一标段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整套方案中列出的全部设备物品和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2、谈判文件请注明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及产地,若在提交的谈判文件中未注明产品品牌、生产厂商,此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3、谈判单位应在谈判文件中说明产品的进货渠道,保证所采购的产品为正品,使采购单位享有应有的售后服务。
4、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5、交货期限:合同签定后十天内
6、质量与验收:
A、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B、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成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C、验收标准:按本邀请函、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及行业相关标准为准。
D、验收期限: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周内
7、售后服务:
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招标谈判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所作的承诺执行。
8、付款步骤:
合同签定并生效,采购的物品运送到交货地点经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9、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外地)或转帐支票。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采购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机构提交二份备存。
七、违约责任:
1、采购单位违约责任
A、在合同生效后,因采购单位原因要求退货的,应向成交供应商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单位补足。
B、采购单位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C、采购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
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A、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单位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采购单位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补足。
B、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采购单位仍需求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单位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八、谈判程序
1、谈判文件的递送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递送截止时间:2005年6月27日下午13:30
2、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5年6月27日下午13:30整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明、谈判文件以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场,或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谈判供应商按抽签次序分别进行谈判活动。
4、谈判供应商进行产品质量等各因素的介绍;
5、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6、第二次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以此作为报价的评判标准);
7、报价超财政预算的不成交;
九、成交标准:
成交标准以在完全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最低的竞标报价者确定为成交单位。
十、其他事项: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的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全部密封于一袋内):
1.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
3.主要设备的采购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
4.公司典型案例的用户使用情况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明原件);
6.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7.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8.第一次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9.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0、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交付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 号:****************3
(二)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在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前向采购方缴纳按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0.6%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010
2、传真:(0512)******** 联系人:刘瑞英 乔建军
3、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仁合咨询大厦六楼)
十二、本谈判邀请函包括谈判文件正文及附件图纸,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商于2005年6月22日下午4:00时前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谈判文件全文。
十三、请贵公司收到本邀请函后,于2005年6月22日下午4: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活动并传真至本公司,迟于该时间的将不具有谈判资格。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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