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机场更新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气象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延吉机场更新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气象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7-14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7-14 9:45: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7-20 9:45:00 | ||||||||||
报名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 ||||||||||||
招标联系电话 | ***-******** | 招标联系人 | 孙丽娟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延吉机场更新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气象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 预计投资额(元) | *******.00 | ||||||||||
建设单位 |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 工程地点 | 延吉机场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公告说明 | 延吉机场更新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气象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174L******** 日期:2017年7 月14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东北管理局关于延吉机场更新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东北局函【2016】184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2. 招标设备清单 本次招标设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设备主要包括:
3.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不能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所投标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3年以上投标系统设备的生产制造历史,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还在有效期之内。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中国民航初次使用的,须经过民航局组织的实验验证或经过试验验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作为系统总体非初次使用或已经经过验证,但个别传感器有更新或升级,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传感器非首次使用证明或试验验证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 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8室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slj********2@foxmail.com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资料。现场报名: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对于制造商的证书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报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并将以上报名材料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文件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8室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投标人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将有效汇款凭证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0@qq.com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 16日上午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张硕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邮编:101300 联系人:孙丽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slj********2@fox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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