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道346线石鼓至高垅道路K0+081.7小桥工程招标公告
1、永春县道346线石鼓至高垅道路K0+081.7小桥工程(一个标段),已经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 起点桩号为K0+066.85,终点桩号为K0+O96.62,桥梁全长29.77米,斜交12度,横断面40.0米[(6.0米人行道+11.5米车行道)×2+5.0米中央分隔带];上部构造采用16.0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桥台为U型台,桥面铺装采用12cm C40 W6防水混凝土。设计荷载:汽车荷载:城—A级,人群荷载:4KN/M。投资规模:工程造价约25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永春县石鼓镇;
2.3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工期为 100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4、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技术标、商务文件的开标资格。
5、投标申请人可从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建设局五层)处获取(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7月8日至2008年7月1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200元,有关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勘察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于2008年7月19日17时前可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到fjjp
********@163.com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95-
********或登陆“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提出,其电子邮件应列明本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但不得署名,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申请;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价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栏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公布,或投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不记名领取。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由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基本帐号转帐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上应注明投标工程的招标编号或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于2008年8月4日17时前汇入指定专户(开户名: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
****************0533 开户行:永春建设银行)。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5日9时,提交到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2008年8月5日9时。地点: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 标 人:福建省永春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办 公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村
联 系 人:潘燕云、尤国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93~95号二楼
联 系 人:王玉辉
200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