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水系统招标公告
直饮水系统招标公告
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萍乡学院的委托,对校园直饮水系统BOT项目及桶装水的经营与销售业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厂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XSRH-PX-*******
二、项目名称:萍乡学院直饮水系统BOT项目
三、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合作期限
其他说明
1
萍乡学院直饮水系统BOT项目招标
1
项
8年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进行建设,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筹划、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保养,运营管理期(即合作期限)为8年。
项目要求
1.所供应直饮水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直饮热水不能低于95℃;
2.先期完成学生宿舍的直饮水工程,由投标方现场勘察了解宿舍布局后做出合理的方案设计。
3.后期根据业主要求,逐步完成对全校各校区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的直饮水施工,具体由中标方根据不同场所的情况,设计施工安装图,报业主批准后进行施工;
4.项目最终完成要能满足全校1.2万余名师生直饮水的需求;
5.全校各校区所有直饮水工程的费用由中标方全额投入;
6.中标方只能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向消费者收取直饮水费用;
7.经营期满后,在其经营过程中无出现任何重大使用问题,中标方享受后续经营的优先权;
8.委托经营的项目是萍乡学院直饮水服务及桶装水的销售,业主提供的生产场所不得转租转借,不得用于开展其他经营项目。
9.中标方在服务期限必须按照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商全额承担;
10. 中标方受托经营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饮用纯净水水质标准(CJ94-2015);
11.业主有权对中标方的受托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
12.中标方在服务期限必须按照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商全额承担;
13.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
2. 中标方每年必须上交业主管理费用为年经营收入的15%且不低于12万元,具体数额由投标方自主报价。投标商须单独报价,提供分项报价表。
四、经营范围:开展直饮水及桶装水的经营与销售业务。
五、投标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及以上,公司主营业务为饮用水设备生产销售行业的合法企业。如为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及以上,且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 投标方所提供的反渗透直饮水净化主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 投标方所提供的终端管线直饮用水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5.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在国内其他高校经营直饮水类似合作模式的业绩;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并对业主的售后服务作出承诺;
8. 投标方所提供的直饮水主要设备为同一产品制造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一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方所提供的反渗透直饮水净化主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方所提供的终端管线饮用水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在国内其他高校经营直饮水类似合作模式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复印件留存。
投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原件查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到2017年7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所有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7年7月24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递交至萍乡学院至善楼3楼第三会议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将拒绝受理。
九、应答时间及地点
应答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学院至善楼3楼第三会议室。
十、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萍乡学院
采购联系人:刘杰
采购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洛阳路311号(恒源商务宾馆6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邮 箱:********@qq.com">********@qq.com
账 户 名: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桃苑支行
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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