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催收外包供应商和律师事务所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催收外包供应商和律师事务所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信用卡催收外包供应商和律师事务所选型入围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KFW2017-03-035
2.2项目名称:信用卡催收外包供应商和律师事务所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2.3服务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各营业点
2.4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
第一包:催收外包服务商,第二包:律师事务所
每包选定最多6家入围服务商或事务所
2.5服务周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山西省内有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含)以上的,且具有两年以上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
3.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一百万元(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3经营范围需至少包括下列中的一项: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信贷违约通知、银行卡通知提醒服务、信息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商帐风险管理等。
3.4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向经办行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须自行配备满足经办行业务需要的各类办公必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外访录音设备等)、须配备催收业务所需的电子设备和催收系统,操作系统应具备对呼入呼出电话的录音和记录电子档案的功能。
3.5具有熟悉个人贷款及信用卡业务知识的常年法律顾问和不少于8名及以上的专职业务人员,须提供法律顾问聘书和律师从业执照影印件,须提供专职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3.6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具有详细完整的催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3.7须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具有在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或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提供类似服务项目(信用卡催收、个人贷款催收)的成功案例。
3.8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从事催收业务近二年内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
3.9催收外包服务商须能满足向经办行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并愿意接受经办行的持续管理、业务辅导、专项培训、绩效监督。
3.10催收外包服务商应设置符合经办行要求的应急预案,须与经办行应急预案管理要求相适应,该预案须有效规避或缓释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潜在风险。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第二包
3.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无违法、违规行为,内部管理规范。
3.2擅长信用卡不良透支清收,业务能力和专长在同业里优势明显。且能够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3律师事务所成立5年及以上,律师人数不少于10(含)人。
3.4律师事务所在报名时须指定与我行进行业务合作的律师,且要求律师为律所合伙人之一。
3.5在未征得我行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项目三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第一包
(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未办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函;(6)同类型服务业绩证明;(7)山西设有办事服务机构证明;(8)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须在社保明细中)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9)税收缴纳证明;(10)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1)法律顾问聘书和律师从业执照影印件。(12)无恶性催收承诺及证明。
第二包
(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函;(6)山西设有办事服务机构证明;(7)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8)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须在社保明细中)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9)税收缴纳证明;(10)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8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电 话:****-*******
联 系 人: 王敏丽、王庭、邸明、赵文
电子邮箱:zzkt003@sina.com
开 户 行:山西省太原市交行兴华街支行
帐 号:14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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