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连栋塑料大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741170505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连栋塑料大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741170505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连栋塑料大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5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连栋塑料大棚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连栋塑料大棚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57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连栋塑料大棚采购项目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采购内容:连栋塑料大棚4座,其中:1座规格为60m*40m,3座规格为60m*32m。预算资金82万。本项目包工包料,并将做好的架材运送至武清葡萄园并组合安装到位,实行交钥匙工程。详见技术需求书。2、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82万元。3、交货期:2017年8月底交货并安装完毕。 4、交货地点:天津市武清区福源道与高王路交口天津市武清区农业科技创新基地武清葡萄园82


三、项目预算
82.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竞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竞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当地工商部门登记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农业温室大棚设计、制造、安装内容。3、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磋商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5、须提供3年内(2014年0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编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7-14到 2017-07-2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2室)获取。(来时请携带供应商合格条件里的1)~3)项资料的纸质版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4日至2017年07月21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2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8-04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8-04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磋商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女士、王先生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福源道与高王路交口天津市武清区农业科技创新基地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187*****124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磋商文件0570.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标签: 塑料大棚 研究所 设施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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