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沥青、抗车辙剂招标公告

2017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沥青、抗车辙剂招标公告

松原市2017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沥青、抗车辙剂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2017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计统[2017]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松原市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沥青和抗车辙剂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欢迎有该货物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松原市2017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境内,全长11.121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

2.2 招标内容、合同段划分:

合同段

对应施工标段

产品名称

路线名称

暂定数量(吨)

计划供货日期

SYCG01

SYYH01

90#石油沥青

龙东线K54+936~K66+057.161段

1584

同施工标段的主体工程施工日期,供货期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供货时间必须满足施工标段工程进度,以施工标段承包人实际采购计划为准。

乳化沥青

188

SYCG02

抗车辙剂

87

注:(1)乳化沥青含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等类型,具体采用何种类型在供货时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单价不予调整。

(2)以上产品数量在供应商所在地直接储存。供应时,由供应商所在地直接运抵沿线沥青混凝土拌和场。投标人按此原则进行报价。

(3)技术指标:

A、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公路沥青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B、抗车辙剂除必须满足出厂各项指标外,还必须满足本项目面层沥青砼中掺沥青混合料重量的0.3%抗车辙剂时应达到的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的指标。进场后,单质材料试验必须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2.3 以上表中所列采购量为施工图设计数量,投标人填报单价,具体采购数量以工程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养护工程的投资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

2.4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中转、保险、货损、环保、质检(化验)、税金、技术及售后服务费用、利润以及考虑风险等的全部费用。

2.5具体供货计划由招标人下发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计划及时进行供货。

2.6交货地点:沿线的沥青混凝土拌和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材料的生产或销售。

生产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SYCG01合同段:

(1)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供应商(指能够仓储、运输、销售石油沥青和加工、仓储、运输、销售乳化沥青的投标人);

(2)具备自有的总容量不少于1万吨的仓储罐(需提供购买发票);

(3)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35吨以上罐车不少于10台(允许租赁);

(4)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销售不少于2万吨的沥青。

SYCG02合同段:

(1)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2)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必须具有产品生产能力,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所投的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2015、2016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国内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销售业绩累计达到100吨及以上)抗车辙剂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合同段的授权函。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抗车辙剂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抗车辙剂的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抗车辙剂仅能委托一个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综合部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工商查档证明原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SYCG02合同段另需要携带抗车辙剂产品说明书1份;2015、2016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00时至0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国都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公示

8.1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8.2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吉林省公路管理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其他

在评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将核查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招标人将对取消中标资格的对应部分沥青供应重新招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松原市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松原市沿江西路275号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 省科技厅科研园内计算机1号楼3楼

邮 编: 138000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张洪峰

联 系 人: 石国生

电 话:****-*******

电 话: ****-********

2017年7月14日





标签: 抗车辙剂 沥青 公路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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