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管仪及流量计招标公告
探管仪及流量计招标公告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探管仪及流量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及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探管仪及流量计采购
工程地点:天津市
五、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探管仪 | 2台 | 允许代理商投标 | |
便携超声波流量计 | 1台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生产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应有生产商的品牌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具有本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业绩:投标人须至少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应在两个与本工程类似的条件下商业运行经验。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物华道10号报名。 |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4日 至 2017年07月20日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九、获得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物华道10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由财务出具的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文件统一发送至已报名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逾期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威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陈玉荣
联系电话:***-********-****
传真: ***-********
特别声明: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本次招标公告在“”()其他网站不得转载。
标签: 流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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