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输水洞施工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龙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输水洞施工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龙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大坝、输水洞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0006
1. 葫芦岛市龙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葫芦岛龙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发改农经[2007]1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葫芦岛市龙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及地方自筹。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工程大坝、输水洞施工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葫芦岛市龙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本招标工程概况:龙屯水库座落在绥中县高甸子乡境内,六股河支流王宝河中游,距离绥中县城25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14km2,占王宝河流域面积的47.8%,水库以防洪、灌溉为主,兼有养鱼等。水库库容1.15×108m3,为大(2)型水库,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0年一遇洪水校核,百年一遇设计水位72.7m,万年一遇校核水位79.06m。
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工程施工范围为龙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大坝、输水洞施工任务。
施工内容包括:(1) 土坝和输水洞部分结构物和设备的拆除、存放及弃渣的清运;
(2) 土坝坝顶加高,下游马道以上坝坡填筑;上下游坝坡部分护砌更换;
(3) 大坝左坝肩帷幕灌浆;
(4) 新建输水洞进出口建筑物工程和输水洞洞壁喷混凝土护砌;
(5) 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
(6) 施工用电的供应和相应的临时工程等;
(7)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室内照明等电器内容;
(8) 工程弃渣的清运;
(9) 观测、码头工程;
(10)施工围堰;
(11)输水洞闸门配电;
(12)大坝照明配电。
5、施工工期: 2008.8—2009.12;
6.实施地点:绥中县高甸子乡境内,葫芦岛市龙屯水库。
7.资质要求:
拟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项目经理应满足国家对其资格的要求。
(4) 近3年承建过类似的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5) 已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6)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8、拟投标人请于2008 年7月18日至 2008 年7月24日北京时间8:00时~17:00时,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10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资质等级证书;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9.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上述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有矛盾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葫芦岛市龙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新华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王解忧
联系电话:***-******** 传 真:***-********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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