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贺村镇南塘等村(明星区块)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江山市贺村镇南塘等村(明星区块)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X7期7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贺村镇南塘等村(明星区块)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江山市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区涉及贺村镇明星村。项目投资明星区块*******元。通过项目实施,达到项目区“灌排配套,设施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土地平整,土壤肥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管理严格,运行顺畅”的总体目标。
2.2缺陷责任期12个月。2017年12月底前整体工程全部完工同时完成项目验收和报备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水利企业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外地建筑或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进江备案登记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7月17日下午17:30前,携带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江备案登记证(外地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山市环城西路118幢402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贺村分中心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用信封封好带至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萍
电 话: ****-******* 536949
2017年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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