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民航华东空中交通管理局空管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对上海虹桥机场扩建空管配套通信和导航供电管网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项目概况: |
   1、招标编号:08-119 |
   2、招标项目:上海虹桥机场扩建空管配套通信和导航供电管网工程电力电缆采购 |
   3、采购项目内容:电力电缆 |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具有该项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
   3、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供应商; |
   4、投标的电力电缆必须是本厂生产的产品; |
   5、所有投标电力电缆必须是本品牌的产品; |
   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业绩; |
   三、需提交的资料: |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税务登记证; |
   3、电缆制造商提供以下资质: |
   (1)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
   (2)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3)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6)具有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资质文件; |
   (7)具有X射线在线测偏装置; |
   (8)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
   (9)为本项目提供电缆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证书; |
   (10)低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供货厂商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金应在6000万以上;拥有生产屏蔽控缆的设备; |
   4、本项目提供电缆制造商的成立日期为二零零零年以及此年份之前; |
   5、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 |
   6、生产规模在500公里/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每年承包电站、输变电枢纽十个及以上工程的能力; 必须提供20个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的业绩表(包括联系人及电话); |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需交原件审核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
   邮编: 200063 |
   联系人:孙杰、车莹 |
   电话:***-********、******** 传真021-******** Email: che9808@163.com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