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东磹路(少雄山路-东光西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东磹路(少雄山路-东光西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7〕招字第053号 |
开标时间:2017-08-01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平潭嘉源开发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7〕招字第05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东磹路(少雄山路-东光西路)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文件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嘉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平潭嘉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简易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澳前组团内部,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少雄山路,东至东光西路,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道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380米,扣除沿线相交道路已设计交叉口范围,实际设计长度约346米,规划红线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总投资估算为11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8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之日满止。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标准的80%计算,即:17.17万元。上述监理费为暂定,最终监理费以财政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计算过程与系数取值须保持不变,以财政审核为准。如遇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以审计结论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企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合法变更记录。 注:持有《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期按闽建建〔2015〕42号规定一律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若所持有的省监证书失效或换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持证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 投标人不存在相关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任何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岚综管综【2016】82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闽正茂〔2017〕招字第053号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帐号二选一) ①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325 7063 5039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检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嘉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青少年宫旁边旧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人:翁云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1#4A;邮编:350000;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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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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