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垃圾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首垃圾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 龙江镇龙首垃圾站建设工程 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334538.27(元) ,工期: 30 日历天。

(根据《顺德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改造实施方案》(顺府办发[2011]80号)文件的要求,为提高我镇环境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管理,经与龙首股份合作经济社沟通,我分局拟在龙首路口(消防中队对面)新建一座垃圾站。本工程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土建部分: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共1层,建筑面积62.5平方米,最大跨度5米,建筑高度6.5米。外墙铺面砖;所有墙面抹灰,天棚均刷乳胶漆;屋面涂料2厚聚合物防水涂料,地面铺防滑砖,新做道路,新做挡土墙;(2)安装部分:包括照明灯具和开关插座的安装、电线电管敷设等工作内容,不包括配电箱前的进线敷设工程;包括室外给排管道系统连接室内的管道系统的给排水管道安装、阀门阀件、洗脸盆、便器等用水洁具等安装以及室外检查井、化粪池的建造和敷设管道引起的土石方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3 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必须是龙江镇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的入库承包商。

4.定标办法

本项目定标办法采用龙江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定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入库承包商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1日前在龙江镇政务网站“招标采购”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随机定标会议

6.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 7月24日9时30分。

6.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所有符合本工程投标的入库承包商。

6.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对于缺席或未按时签到的投标人由镇交易中心作好记录,并按《龙江镇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或处理。

7.其他相关说明

7.1 本工程投标无须提交投标担保。

7.2 本工程投标无须提交投标文件。

7.3 关于本工程的任何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由镇交易中心通知所有投标人。

7.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757-29839927

传 真:/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交通中心南路交通中心

邮 编:528318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3888170

                        2017年 7月14日

附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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