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成本调查队宁东直流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招标公告
价格成本调查队宁东直流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招标公告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队 宁东直流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项目 (项目编号:TA-201707-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队 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宁东直流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东直流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项目 2.项目编号:TA-201707-018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宁东直流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投标。
三、项目预算 2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4.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7-14到 2017-07-2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1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7-26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7-26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三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宇宁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苏州道3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邝兴云:***-********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队、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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