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片区小学图书及图书架、图书室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西片区小学图书及图书架、图书室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桂区均衡发展西片区小学图书及图书架、图书室管理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临桂区均衡发展西片区小学图书及图书架、图书室管理系统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SHZB2017-GL-012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19号

联系方式:伍站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工 ****-*******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南路68号鑫桂佳苑北楼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图书

100027

2

图书管理软件

18

3

书架

16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6.7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4日 19:29至2017年07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ggzy.guilin.cn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467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9日10时整(截标时间)止,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8月9日9时30分至10时。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9日10时整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2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

(五)、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19号

联系人及电话:伍站长 ****-*******

2.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南路68号鑫桂佳苑北楼12楼

项目联系人:伍工,联系电话: ****-*******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政策功能分给予加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图书 图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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