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乃头一号、大坪里三号、青音四号及五号耕农桥工程招标公告机耕农桥工程
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乃头一号、大坪里三号、青音四号及五号耕农桥工程招标公告机耕农桥工程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乃头一号、大坪里三号、青音四号及五号机耕农桥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宁扶字[2017]16号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乃头一号、大坪里三号、青音四号及五号机耕农桥工程 ;
(2)本次项目的招标人: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村民委员会;
(3)项目性质:公路工程;
(4)项目总投资564004.00元;
(5)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及性质:上级拨款;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08月30日,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9)建设地点: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乃头、大坪里、青音 ;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2015新标准);注册建造师为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含临时);
3.2本工程不允许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⑥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 2017年07月14日至07月20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4:30—17:00 时持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英才学校大门正对面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等资料购买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②本次招标公告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com)上发布。
③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场缴纳信封加盖公章。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及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将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 。
②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③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com)上发布;
七、本工程定于2017年7月21日下午14:30时在宁都县洛口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
联系人:曾东林电话:150*****35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址:宁都县英才学校对面二楼
联系人: 王满华 电话:182*****939
监督单位:宁都县洛口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7 年 07月14日
标签: 农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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