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示范段(三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城市照明示范段(三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三亚市城市照明示范段(三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城市照明示范段(三期)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 596号文件批准立项,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亚市城市照明示范段(三期)工程(勘察)。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对三亚市内道路沿线两侧范围内的建筑、广场、桥梁的照明景观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迎宾路(海月广场—吉阳区政府,81栋建筑,长约10.4km)、榆亚路(大菠萝—三亚桥,35栋建筑,长约2.8km)、新风路(解放路—临春路,25栋建筑,长约1.3km)、凤凰路(二期留白区域,34栋建筑)、南边海路(星座酒店—玛瑞纳酒店,22栋建筑,长约1.9km)、海月广场、三亚桥、新风桥。

2.3 项目地点:三亚市内,包括迎宾路、榆亚路、新风路、凤凰路、南边海路。

2.4 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

2.5 工程勘察费估算:*******.00元人民币(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含:道路测量、街景立面测量、市政公用设施测量、地下管网探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 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并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19 日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具体详见: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工程建设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8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 4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敬工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17年 7 月 15 日

标签: 勘察 示范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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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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