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大丰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第一批第二部分、第二批第一部分)

呼图壁县大丰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第一批第二部分、第二批第一部分)

呼图壁县大丰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第一批第二部分、第二批第一部分),已由呼图壁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资〔2017〕1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图壁县美丽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呼图壁县大丰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第一批第二部分、第二批第一部分)

2、建设地址:呼图壁县大丰镇

3、项目规模:道路4800米,其中:清真寺西侧道路150米、政府北侧道路3个标段1050米(1段400米,2段300米,3段350米)、编织袋厂至双桥路道路3个标段600米(1段150米,2段150米,3段300米)、新华路道路3000米。供水管网5480米,其中:双桥路供水1280米、新华路供水4200米。新华路排水管网3259米。热力管线12496米,换热站2座,其中:供热站至新华路2600米、换热站2座、供热站至商贸城2600米、镇区新华路2000米、新华路东西两侧热力管网5296米。镇区高压电力线路2249米,低压电力线路5278米、箱变6座,柴油备用电源2座。

4、工程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投资3965万元,其中标段1投资额1372万元、标段2投资额2053万元、标段3投资额540万元。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7年8月15日开工,2017年11月15日竣工,总工期93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不分标段,施工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1:新建道路1200米,其中:清真寺西侧道路150米、政府北侧道路3个标段1050米(1段400米,2段300米,3段350米);双桥路供水管网1280米;热力管线7200米,换热站2座,其中:供热站至新华路2600米、换热站2座、供热站至商贸城2600米、镇区新华路2000米。

标段2:新建道路3600米,其中:编织袋厂至双桥路道路3个标段600米(1段150米,2段150米,3段300米)、新华路道路3000米;新华路供水4200米;新华路排水管网3259米;新华路东西两侧热力管网5296米。

标段3:新建镇区高压电力线路2249米,低压电力线路5278米、箱变6座,柴油备用电源2座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施工投标申请人:

标段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标段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标段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16)49号文监理评标办法;

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5日 10:00 时-2017年7月19日 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编号:CJ********,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标段1编号:CJ********,投标保证金27万元;施工标段2编号:CJ********,投标保证金41万元;施工标段3编号:CJ********,投标保证金10万元;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行号:********1092账号:********8696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10:00分—2017年7月19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7月26日20:00分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15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施工标段1招标文件费为2000元、标段2招标文件费为3000元,标段3招标文件费1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美丽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孔维宇 137*****1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新松 151*****590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呼图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 农村 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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