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教室窗户维修招标公告

部分教室窗户维修招标公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17〕6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需要采购南宁校区雅寓学生宿舍门窗和南宁校区部分教室窗户维修项目工程定点施工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校区雅寓学生宿舍门窗和南宁校区部分教室窗户维修项目。
(二)预算控制价:158589.39元。
(三)项目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四)工程内容:雅寓学生宿舍门窗、架床和南宁校区部分教室窗户拆除,门窗制作并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期限:30日历天内完工。
(六)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要求。
(七)工程结算价: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总价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最终结算以学校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结算价为准。
(八)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九)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学校审计部门审定,并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给发包人后,在收到中标人支付的5%工程质量保修金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款结算总价的100%(含已支付的)。
(十)质保金:施工方在项目验收合格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的5%向学校提交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发包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期一年。
二、投标人要求
(一)单位资质:必须是“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定点工程中标单位”之一。
(二)项目经理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三、投标材料要求
(一)制作要求:投标人依据本公告进行投标(投标文件格式附后),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公章。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2017年7月19日17时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名领取,报名时请携带单位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10:30前送至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国有资产管理处(行健楼一楼物业中心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标后进行开标评标。
四、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卢老师, ****-*******
监督人:纪检监察室莫老师, ****-*******

标签: 维修 教室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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