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招标公告

道路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惠安县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泉州永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惠安县学园路道路招标编号:********026
建设地点:公安局宿舍楼前投资规模:长约400米,造价约110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5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企业开户银行帐户划出的人民币20万元投标履约金的缴款凭证(不受理现金、汇票等缴款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①:建设银行惠安支行;账户:****************29
开户行②:农业银行惠安县支行东关分理处;账户:***************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履约金在开标后退回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05年7月7日至7月11日汇入到上述指定账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23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地点: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三楼)
五、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出售,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5年6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Email:qzyxzb@126.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盖章。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公布,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05年7月14日15:00时至15:30时送达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给招标人(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05年7月14日15:30时;
开标地点: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三楼)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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