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食堂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食堂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的委托,现对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食堂食品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食堂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2017-G1-005-ZP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蔬菜、肉类、粮食、油、调味品、日用品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许可证》。
4、公司有配置的储存冻库,且不少于60个立方米,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注:成为中标候选人之后由采购人实地考察,不具备该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止(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百色市城东大道154号岑王老山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 250 元/本,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⑴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⑶授权委托书(委托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⑸介绍信(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采购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日期内);⑹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⑺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17年3月-2017年5月);⑻提供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具体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以上报名材料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万元整(6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恒泰支行,银行账号:8002 2638 6308 019】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7日15: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百色市城东大道154号岑王老山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7日15时30分在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百色市城东大道154号岑王老山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由银行出具的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应淇 电话:****-******* 186*****969


采购单位: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标签: 食品 中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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