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森·漫桦林二期配电箱招标公告

吉森·漫桦林二期配电箱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森·漫桦林二期配电箱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森·漫桦林二期配电箱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长发改审批字[2016]4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吉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森·漫桦林二期配电箱项目。

2.2招标范围:吉森·漫桦林二期配电箱项目的采购(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交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六十七路、西至丙六十六路、南至丙五十路、北至金宇大街。

2.5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2.6工期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约18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使用信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吉林省范围内必须设立安装、维修服务机构。

3.3投标人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3.4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ISO9001认证、3C认证及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专项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吉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安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

日期:2017年7月17日





标签: 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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