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环境保护局PM2.5颗粒物监测仪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环境保护局PM2.5颗粒物监测仪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新泰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新泰市环境保护局PM2.5颗粒物监测仪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XT2017-0042-00
2、项目名称:新泰市环境保护局PM2.5颗粒物监测仪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内容:采购PM2.5颗粒物监测仪二台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7.3地址: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以上材料须提供一套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7年8月11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9时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开标室;
8.4地址: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新泰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205号
电话:176*****796
联系人:孟云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10、公告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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