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评估及拍卖招标公告
公车评估及拍卖招标公告
繁峙县公车评估及拍卖谈判公告
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繁峙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将对繁峙县公车评估及拍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繁峙县公车评估及拍卖项目;
2、项目编号:FSCG2017-021
3、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两个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评估机构1家;
第二包:拍卖机构1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一包要求评估机构应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车辆评估有效资质证书且具有2名及以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满足本项目服务的需要;二包要求拍卖机构应具有国家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拥有国家执业注册拍卖师(必须提供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7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每份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地点: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繁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侯飞 联系电话:****-****************56
6.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第一包:(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近三年内从事车辆评估活动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8)近三个月公司纳税凭证;(9)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身份证明资料;
第二包:(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近三个月公司纳税凭证;(8)近三年内从事车辆拍卖活动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壹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26日,地点在繁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繁峙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建新 联系电话:138*****008
招标代理公司: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侯飞 电话:1********56
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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