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白狼镇雪梦家园棚改小区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回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白狼镇雪梦家园棚改小区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回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白狼镇雪梦家园棚改小区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回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白狼镇雪梦家园棚改小区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回购 批准文件编号:阿财购准字【2017】第181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单一来源)0023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阿尔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审批,拟定兴安盟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如对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含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房地产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书)、《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被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一楼秦圆圆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U盘。 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兴安盟政府采购网(www.xamgp.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mggzy.cn)同时发布。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8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 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8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4-7-102)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陈鹏飞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采购单位名称: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 地址: 阿尔山市白狼镇 邮政编码:137802 联系人:陈晓波 联系电话:13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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