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岸线物业管理(2017年)招标公告
东部岸线物业管理(2017年)招标公告
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物业管理(2017年)
招标公告
天津港东疆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建设的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物业管理(2017年)已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1.1项目概况:
东部岸线位于港区最东部,与观澜路毗邻,占地面积约0.4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度4公里。
东部岸线景观一期,南起大同道,北至重庆道,南北长约1500米,东西宽约20.1米。其中石材铺装与绿化面积约21150平米,亲水平台面积约500平米,沥青路面面积约9000平米,并包括景观座凳、小品及临海护栏等。
东部岸线景观二期,北起新港八号路,南至内蒙道附近,沿东外堤,与东部岸线一期相接。南北长约2900米,其中绿地面积约29.83万平米,广场平台面积约1800平米,木栈桥面积约900平米,分别在延安道与内蒙道建设两个停车服务区,每个服务区面积为约4000平米,功能为餐饮休息(800平米)、纪念品售卖(摊位各30米长)、安全监控、停车等,停车场面积分别为4000平米47个停车位和3500平米32个停车位,沿观澜路占路施划停车位1343个。
1.2工作内容范围: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专业物业公司,承担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整体区域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停车场、安全秩序、环境卫生、景观养护、餐饮经营及临时摊位管理工作;
1.3 服务地点: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
1.4 服务周期:365天(若在服务期内评定优秀,可连续签订三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每执行完一个合同年度进行一次结算);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其他货币。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二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报名: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证明资料、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申请人仅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核验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成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二、报 名 地 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二层八号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17日8时至2017年7月21日16时
报名 时 间:2017年7月17日8时至2017年7月21日16时
招 标 人: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 公 地 址:天津港保税港区联检服务中心5楼
联 系 人:原辉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 公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二层八号
联 系 人:彭赛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日 期:2017年7月17日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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