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HCZC2017-J1-0724-XY)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HCZC2017-J1-0724-XY)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丹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公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一、项目名称:公安办公设备采购二、项目编号:GXHCZC2017-J1-0724-XY三、采购项目内容:

分标号货物内容单位数量预算价
A分标被监管人员出所就医防脱逃系统1155547.19元
防脱逃系统软件开发服务1
绘图软件3
打印机23
B分标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仪7182000.00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竞标,不接受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五、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1、发售时间: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小区3栋3单元301、302室)3、售价:谈判文件工本费250元/本,售后不退(本谈判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本)。4、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检察机关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派委托代理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注:以上报名材料须携带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7月21日10时30分前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小区3栋3单元301、302室)递交,逾期不受理。七、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7月21日10时3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小区3栋3单元301、302室)截标,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参加。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1日10时30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九、公告发布媒体:http://()、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十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单位:南丹县公安局联系人及电话:陈主任****-********、采购代理联系人:韦玉夏 咨询电话:****-******* FAX:****-********、南丹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7月17日
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公安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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