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中幼儿园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校中幼儿园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陕西北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汉滨区紫荆镇荆河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紫荆镇荆河小学校中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紫荆镇荆河小学校中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FZB2017-07-03 三、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紫荆镇荆河小学 单位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紫荆镇荆河村三组 联系人: 冯老师联系电话:159*****21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24楼 联系:籍先生联系方式:189*****980 ***-********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校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生活设施设备等。 项目用途:幼儿园建设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5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3.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主要产品(红外触控教学一体机、校园广播系统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注明磋商产品品牌及型号,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认证及产品专业检验机构检测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拒绝OEM产品。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二楼);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15:00时前; 磋商时间:2017年7月27日15:00时整; 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二楼)开标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51*****04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西安银行含光路支行 陕西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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