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及地面除尘站火灾、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焦炉及地面除尘站火灾、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投 标 邀 请日 期: 2008年7月8日招标编号: CCTC*******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受业主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3#-4#焦炉及地面除尘站火灾、气体自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一、 招标内容:1、 本系统包括3号4号焦炉火灾报警系统及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及验收、地面除尘站火灾报警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及验收;(该工程经国家消防管理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2、 火灾报警系统、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分开做,能够各自独立成为系统;并且控制柜要求配置输出接口,与公司现有调度系统相连接。3、 按照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总院设计的设计图纸,负责设备采购、安装及验收。二、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0天。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为300万元以上。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消防部门认定二级安装和销售资质。3、投标人必须具有4.3米焦化厂火灾报警、有害气体报警安装业绩,至少3个已投入运行的类似业绩。四、购买标书:1、投标申请人可从以下地址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1102室。2、或者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标书,可将标书费600元(含图纸费,图纸在中煤九鑫焦化公司领取)电汇到我公司下述帐户,将汇款单的复印件传真至招标公司,并在传真件上写明详细的联系方式,标书费发票在开标会上领取。购买时间:2008年7月8日- 7月14日 8:30-16:30。(节假日除外) 3、有关技术交流事宜,请与灵石中煤九鑫焦化公司联系。五、付款方式:1、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合格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合同设备货款之10%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和相关单据之日起十五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卖方合同设备货款之10%作为预付款。2、 买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过国家消防管理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后,凭国家消防管理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及双方签字的安装调试合格验收报告和相关单据支付卖方货款之80%。3、 合同设备货款之10%在一年质保期结束后,凭双方签字的验收合格证明和相关单据支付。六、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北路48号梨园大酒店一楼会议室公开开标。七、开标时间:2008年7月 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北路48号梨园大酒店一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文件须在此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八、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买方代理:灵石中煤九鑫焦化有限公司联 系 人:闫少成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信箱:ysc********@tom.com 地 址:山西省灵石县招标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1102室联系人: 王士玉 电 话: 010-******** 传 真: 010-********公司网址:www.zmzb.com 电子信箱:wangshiy@chinacoal.com 邮政编码:100011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安外支行 户 名: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9九、报名表: 投标人汇款后,请将下述报名表填写完整,传真至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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