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村委会黄普岗至大岗南片区主干道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永丰村委会黄普岗至大岗南片区主干道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永丰村委会黄普岗至大岗南片区主干道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丰村委会黄普岗至大岗南片区主干道安全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丰村委会黄普岗至大岗南片区主干道安全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安装6米单臂灯(60WLED灯)58套;安装配电箱3台;敷设VV-0.6/1KV-3*6mm2、VV-0.6/1KV-3*16mm2电缆和RVV-0.5KV-3*2.5mm2电线;敷设电缆保护管;敷设φ12镀锌圆钢母线、热镀锌角钢接地极;开挖电缆沟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本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为280460.56元,下浮率5.00%,发包价为266437.53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5197.15元)。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大包干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并待三水区民生微实事立办制项目区级奖励性资金款项划拨到大塘镇政府后,再由大塘镇政府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审定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30天内由大塘镇政府一次性付清;

(2)工程税款由承包方负责,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3)承包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

2.9评标办法:随机抽取定标法。

3.资格审查方式

在开标时招标人需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21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代售点(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3号百利达广场一座1706-1720,联系电话:****-********)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5.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2、授权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1.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本工程的拟派建造师的报名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一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5.1.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

5.1.6、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

5.1.7、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5.2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5.3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带报名资料在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2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代售点(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3号百利达广场一座1706-1720,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购买招标文件的或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1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7 年 7 月 24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交易中心5楼)。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复印件的评审均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内的录入信息为准(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诚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或已录入诚信管理系统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信息相关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

邮编:

528100

邮编:

528100

联 系 人:

潘先生

联 系 人:

陈小姐、莫先生

电话: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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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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