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部分居委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樊城区部分居委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樊城区部分居委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BDF-17XYZC50)
根据襄阳市樊城区政府采购备案表樊财采备【2017】0731号的要求,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市樊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委托,对樊城区部分居委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樊城区部分居委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完成
3. 项目预算:87.2万元
二、采购内容:樊城区部分居委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注册址不在襄阳市的,应在襄阳市设有完备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所投电子引导屏、广告机、自助一体机、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社保卡读卡器、无线路由器、显示器、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授权、承诺函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厂家公章);
5.打印机、复印机应都具有核心SOC安全芯片,并且提供使用兼容耗材后仍可享受生产厂家三年保修服务承诺函(以上授权、承诺函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厂家公章);
6.电脑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生产厂家三年保修服务承诺函、制造厂商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证书(以上授权、承诺函、证书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厂家公章);
7.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承诺书);
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得
1.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于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56号海润名都C区2单元1906室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出售。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17年8月2日15时00分,届时请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阳市樊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南路9号
联系人:邱珺
电话:137*****5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执行机构: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56号海润名都C区2单元1906室
邮 编:430071
联系人:付童豪
电 话:****-*******
监督部门:襄阳市樊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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