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供电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供电工程
项目编号:GXJLHCG********
建设地点:河池市城西新区五吉公司第三冶炼厂北侧
招标范围: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供电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施工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7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且已在广西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入网备案的施工单位。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 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4.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份一同密封后加盖密封章进行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0日10时30整,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河池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河池市西环路401号
邮编:547000
联系人:朱振兴
联系电话:139*****67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二楼
邮编:547000
联 系 人:费工
联系电话:0778--*******
传真:0778--*******
2017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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